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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又见霸王别玉姬

日期:2022-4-18(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一、玉姬

很小的时候,我就是一个比较特别的女孩子。为什么说我特别呢?因为,一般的女孩子通常都喜欢小花呀,洋娃娃呀,公主裙呀之类的小女子玩意儿。而我却偏偏喜欢玩具小手枪,玩具小汽车,还有潇洒的牛仔服。

等我稍微长大一些后,更是混在一群男孩子中间,肆无忌惮地闯祸。在我们家楼下有一列排得整整齐齐的自行车,我们就把足球狠狠地踢到排在最外面的那辆自行车上,随着那辆车子像一个受了重击的拳击手那样倒下,第二辆也倒下了,以此类推,整个自行车队伍就像多米诺骨牌那样在一瞬间全倒了。

我还像男孩子那样把抓来的毛毛虫放在同桌小女孩的铅笔盒里,看着她在打开铅笔盒后吓得大哭,我却躲在一旁为自己的阴谋得逞而暗暗高兴。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那时的我,一点也没有为自己卑鄙的取乐手段忏悔过;相反,我却厚颜无耻地嘲笑别人胆小如鼠。

后来,当我把玩伴送的小鸟弄死时,终于受到了妈妈严厉的惩罚。本来妈妈早就劝我将小鸟放生,我嘴上很乖巧地答应着,实际上却阳奉阴违。当妈妈看到我把小鸟的头与身子分家时,她愤怒到了极点。

妈妈是一个极有爱心的人,她喜欢很多小动物,像小猫啊,小狗啊等等。刚开始,我们家附近有流浪猫或者流浪狗出没时,她就把这些无家可归的可怜虫收容到我们家。有一次最多时,家里居然收养了六只猫,三只狗。我们小小的家变成了动物收容所。爸爸彻底忍无可忍了,终于和妈妈展开了激烈的口舌之战。战争愈演愈烈,以至于家里的器皿都成了战争的牺牲品,整个家里一片狼藉。弟弟吓得哇哇大哭;我却冷漠地观赏着战局的发展,最后跑到了自己的房间,把门一拍完全置身事外。这期间,有一只狗竟然冲着爸爸狂吠为妈妈助阵。最终,妈妈语竭词穷,败下阵来。

我们家是三室两厅的房子,主卧室当然是爸妈的,我和弟弟每人一个小卧室,还有一个客厅再加上洗手间和小厨房,这就是我们紧凑的家。说实话,我们小小的家里确实没有多余的地方来收容它们。

最后的战斗结果是,妈妈答应尽快为这些流浪者一个一个地找到肯收留它们的新主人。后来,我们家里只留下了一只浑身雪白的猫和那只为妈妈助阵的狗。再后来,妈妈遇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就不会带到家里来了,而是把家里的剩菜剩饭拿出去让它们在外面吃。

既然妈妈这么钟爱小动物,那么自然无法容忍我如此残忍地摧毁了一个小生命。于是,她把我叫到她的房间里,对我说:“没想到你居然顽劣到了如此残忍的地步,今天我就要让你知道,你没有随意剥夺任何一个生命的权利。”

接着,她用爸爸的皮带把我的屁股抽到了不能和凳子甚至沙发亲密接触的程度。我哭得一塌糊涂,她也哭得昏天黑地。正是这顿痛彻心扉的皮带,让我在以后的生活中对所有的生命都充满了敬畏之情。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随心所欲地毁灭过任何一个生命。我变得更加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这也决定了我后来的命运。也是正是这顿皮带,让我从此以后对妈妈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恨意,一种发自内心的恨。尽管,我心安理得地吃着她亲手做的饭菜,穿着她精心买的衣服。因为那顿皮带带给我的痛,确实从我的屁股蔓延到了全身,最后汇聚到了心底。

二、霸王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不知什么原因,我老是觉得自己和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没有共同语言。虽然,我知道自己并不具备什么才气,更谈不上拥有什么美德;但是,我却固执地认为自己身上绝对隐藏着某种与众不同的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我也说不清楚。总之,这是一种让我与其他人不一样的东西。有一个成语叫鹤立鸡群,说得稍微无耻一些,就是这种东西让我成了鹤,一只孤独的鹤。

于是,我的脑海里就形成了这样一种错觉:在这个世界上我永远也不可能找到知己,不管是红颜还是蓝颜。

梦回大唐,我看到了孤独的李白。世上没有一个女子可以做他的情人,因她们都不配。人世间的庸脂俗粉怎么能配得上潇洒俊逸的诗仙呢?唯有冰清玉洁的月亮才是他的梦中情人。对!李白的情人一定是月亮。他一生写了很多诗,每一首情诗,都是写给月亮的情书。就连他的死也是一首凄美哀婉的情诗:他死在了清清的江水里,怀里抱着一轮皎洁的月亮。

孤傲的李白尚且有明月情人,而我却一个朋友也没有。我有的只是墙上的那一张张奖状,那些所谓学生的荣誉。

在家里我是父母放心的乖孩子,他们从没指责过我一句,甚至从没对我大声说过话。而我和他们也无话可说,除了要零花钱。

在学校我是老师满意的好学生,老师允许我可以不用写作业,因为我也没有写作业的习惯。曾经他们强烈要求我写,但我却置之不理。当我的考试成绩出来时,他们就改变了初衷,各科成绩都是第一,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一直是班里的班长,同学们对我毕恭毕敬,阿谀奉承。我却对他们冷着一张脸,压根儿就没正眼瞧过他们。

不知什么时候,我突然就喜欢上了金庸,开始在家里面“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后来我读的书也越来越多了。我读四大名著,看二十四史。再后来我读普希金的诗,看莎士比亚的戏剧。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已身陷书海不能自拔了。通过读书我知道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孙悟空大闹天宫,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关云长千里走单骑,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楚霸王洒泪别虞姬,宋太祖杯酒释兵权。而我超级喜欢的英雄有孙悟空,关云长和楚霸王。孙悟空无视规矩,挑战法纪,就连玉帝老儿也不放在眼里。关云长无视对手,无论是谁,挡道就得死。楚霸王无视天理,随心所欲。他胸无大志,心无城府。谁要是不服他,就找他单挑,正所谓勇者无畏。虽然他最终兵败身死,可我还是最崇拜他。不以成败论英雄,谁敢说他不是英雄呢?

三、玉姬

不知多久没有见过小姨了。又是一个星期天,爸爸在看报纸,妈妈在做早餐。而我却还在被窝里梦周公呢。突然,外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门铃声。

妈妈一边煎蛋,一边冲爸爸大喊:“你没听到门铃响了吗?还不赶紧去开门。你这人真是的,就算是天塌下来,也不关你的事,照样坐得稳如泰山!”

爸爸磨磨蹭蹭地站了起来,然后一声不吭地去开门。

妈妈继续絮絮叨叨:“也不知道是什么人,这么鲁莽!就算是有急事也不能这么按门铃呀,好像门铃跟你有仇似的,听着既刺耳又让人心慌。”

门开了,爸爸像看火星人似的盯着门外的陌生人。而那个陌生人则冲着爸爸大喊:“姐夫,是我呀,小倩!”

爸爸终于回过神来,激动地说:“是小倩啊,我当是谁呢?一年多不见你又漂亮了很多啊。”

小姨娇滴滴地应道:“哎哟,姐夫!一年多不见,你的嘴又甜了很多啊。”

爸爸一边迎小姨进门,一边冲妈妈大喊:“婉茹,是小倩啊……”

妈妈急忙从厨房里冲了出来。“小倩,你个死丫头,每次来都不给家里打电话,你一个姑娘家,让你姐夫去接你啊。唉……看你穿的这是什么衣服啊?T恤这么紧身,裙子这么短,你怎么跟小玉一个样啊,老是长不大!”

小姨撒娇道:“姐……你怎么像个老太太似的,人家刚来,还没坐下呢,就横挑鼻子竖挑眼,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而此时的我,早就窝了一肚子火。我最讨厌别人在我睡得正酣时打破我的美梦。于是,我在迷迷糊糊半睡半醒之际大吼道:“还让不让人睡了,大清早的,吵吵嚷嚷的,好像是一群刚从原始森林里跑出来的家伙。”

大家都很尴尬地安静了下来。

爸爸冲着我的房间喊道:“小玉,怎么说话呢?要懂得尊重长辈!哦……对了,你小姨来了,赶紧起来,别睡了。”

“哼,你们都不尊重我睡觉,我凭什么尊重你们?额……你说谁来了,是小姨吗?”

我瞬间没有了睡意,像一个皮球似的,一下子从床上弹了起来,连拖鞋也没穿,就穿着睡衣光着脚跑到了客厅。

从小,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小姨。她比妈妈小八岁,比我大十二岁。现在已经二十四岁了,还是孤身一人。她十八岁就闯荡江湖,四处漂泊,无拘无束。我特别羡慕她的生活,总是幻想着能快点长大,早日过上独立自主的生活。

但是很不幸,现在的我只能在家和学校两座牢笼中交替地生存着。小姨来我家没什么规律,有时一个月来好几次,有时两三年也不来一次;有时刚来屁股还没坐热就走了,有时一住就是好几个月。她很长时间不来,我就把她忘了,似乎我的生活中从来就没有这个人。而她长时间住在我们家时,我就会觉得自己又多了一个亲姐姐。我们俩的关系到底有多铁?可以说,她就是我的闺蜜,我俩无话不谈。

今天她突然到来,对我来说真是喜从天降啊。

我来到客厅,如饿虎扑食一般扑向了小姨,并紧紧地抱住了她。

“小姨,你可真让我想死了,你去哪了,这么久都不回来?下次出去一定要把我带上啊。”

“你个疯孩子,刚才不是还骂你小姨是从原始森林里跑出来的野兽吗?现在又说想小姨,真是口是心非。”

“小姨,对不起嘛,我要早知道是你,肯定不会那样说啦,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吧。”我装出一副深深忏悔的样子对她说道。

“好吧,原谅你了。不过小玉,你是个女孩子,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辞啊,怎么能说那么难听的话呢?”小姨一本正经地教训道。

“好了,知道了。小姨,你怎么变得像妈妈一样唠唠叨叨啰啰嗦嗦的呢?”我有些不满地盯着小姨。

“唉……你这孩子!”爸爸妈妈小姨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叹息道。

四、霸王

学校组织篮球赛欢庆“十一”。我作为班里的篮球队队长带着队员们拼命训练。我要把他们训练成一支所向披靡的虎狼之师。我严格要求每一个人,决不允许他们有半点失误。谁要是出错了,我就会劈头盖脸地训斥一顿,不留一点情面。如果是我自己失误了,我也会很严肃地作自我批评。所以,大家都很敬重我。

不久,比赛开始了。我带领大家在球场上纵横驰骋,挥洒汗水。女生们在场外呐喊助威,甚至还有人献飞吻。结果,有一个家伙一愣神居然丢掉了一个球。我是既生气又无奈。唉……都说红颜祸水,看来一点也没说错啊!尽耽误事儿。

最后,我们果然不负众望,一路过关斩将,所向披靡,技压群雄,英勇夺冠。当大家欢天喜地庆祝胜利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在赛场上肆意挥洒青春的我,就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楚霸王。

后来,竟然还有女生向我表白,说我打球特别帅,还说什么非我不嫁之类的幼稚话,我真是急得抓狂。面前的女生长得还挺漂亮,我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高傲无羁英俊潇洒的我,总不能落下一个不解风情的骂名吧!最后,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出了浑身解数,总算委婉地拒绝了她。但她还是哭着回去了,合着我说了半天,特么是对牛弹琴呢!唉……现在的女生啊,真不知道那颗小小的脑袋里整天都在想些什么呢?

现在我终于深深地理解了一句话:英雄难过美人关。我也深深地同情起那些英雄来了,拒绝美人,谁又忍心呢?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走了,人世间有许多事也在慢慢改变着。沧海都可以变成桑田,还有什么是一陈不变的呢?当然了,人也逃脱不了这自然规律的摆布,人也是会变的。随着年龄的一天天增大,我身上的戾气的也越来越重了。

作为初中生的我,开始尝试着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白天在学校的时候,我们还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但是到了晚上,我们就把校服一脱,跑到酒吧里吞云吐雾,醉生梦死。或者,到KTV鬼哭狼嚎,群魔乱舞。我早就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学生,或者说我早就不拿自己当学生了。我究竟是干什么的,连自己也不知道了。反正我已经变了,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五、玉姬

小姨来我们家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好不容易又熬到了星期天,真是度日如年啊。因为在这个星期天,小姨说要带我去逛商场。

我们逛了一家又一家的服装店,那一件件漂亮的衣服让我看得入了迷。我想象着自己穿上这些衣服会是什么样子。终于在一家店里,小姨问我看上哪件了,我却轻轻地摇了摇头算是回答。

“这么多衣服难道就没有你喜欢的吗?你也太挑剔了吧!”小姨有些无奈地对我说。

我静静地答道:“其实我都喜欢,但就是穿不惯它们。”

从小,小姨就说我是个美人胚子,长大了一定是个大美人。我也知道自己有一张很标致的面孔,但我一点也不在乎。平时,我不会像其他女孩子那样刻意地打扮自己。我就扎着简单的马尾,上身穿校服,下身牛仔裤,脚上穿着帆布鞋。我喜欢的美,是自然的美,毫无修饰的美。我觉得太漂亮的衣服反而会夺去人本身的美。所以,我喜欢简简单单的衣服,简简单单的生活。

最后,小姨问我想要什么东西,我告诉她,我想要一把吉他。对!我真正的想要的就是一把吉他。因为我喜欢唱歌,当然想要吉他了。

而说到唱歌,我又比较喜欢两种风格的歌曲。一种是狂野火热的摇滚歌曲,另一种就是那种充满了诗情画意的古风歌曲。这两种风格迥异的音乐,可以说是两个水火不容的极端。摇滚音乐像火一样热烈奔放,而古风音乐则像水一样温柔婉约。我就是这么变态,喜欢极端。这也正是我的性格,爱要爱得深入骨髓,恨就恨得痛彻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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