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7-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台海网6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阮友直 黄梅)7月1日起,《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开始实施。今后,福建省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认定只需“对号入座”。昨日,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建敏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规则》的出台可避免民警“自由裁量权”过大、办人情案等问题,最大限度防止民警责任确定的随意性。 刘建敏说,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种表述由于没有统一的评判标准,同一起交通事故,可能因不同人处理出现不同结论。《规则》相当于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了对照的“字典”,可避免民警“自由裁量权”过大、一起事故多种结论等问题,也可杜绝“找熟人”、“托关系”现象,也为事故当事人判定自身责任提供了一个衡量标准。 《规则》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分为重大过错交通违法行为和一般过错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重大过错交通违法行为七类89项儿童癫痫病医院,一般过错交通违法行为四类68项武汉有哪些治癫痫医院。 以后,办案民警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后,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按照《规则》对交通过错行为的分类,确定当事人行为所属类型,然后直接确定事故责任。当事人对依照《规则》确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可依照相关规定福建福州癫痫,申请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复查复核。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7月1日之前发生、还未作出认定的交通事故,依照《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